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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象山区法院发布一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犯罪典型案例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质量 > 正文  2023-08-25 02:53:44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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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李思亲)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犯罪典型案例,被告人段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段某,山东人。2016年4月,被告人段某因无钱还贷,便与他人合谋,以租车旅游的名义骗取租车行的车辆谋取非法利益。同月23日,被告人段某伙同他人窜至桂林市象山区上海路一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门店,由被告人段某进店办理租赁手续。被告人段某以在桂林旅游的名义租赁了一辆白色东风标致牌越野车(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29285元),约定租赁期、租赁金额、车辆保证金等,并支付了相关费用。租赁手续办理完毕后,被告人段某即驾车搭乘同伙逃至广东境内,并拆除车辆GPS定位装置。破案后,该车辆已无法追缴。2019年11月,被告人段某在山东省烟台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12928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段某自愿认罪、赃物无法追缴等情节,判处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并责令被告人段某退赔汽车租赁公司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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