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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ETF2023年8月14日起进行发售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质量 > 正文  2023-08-09 15:30:32 来源:搜狐号-资本邦


(资料图片)

2023年8月9日,华夏基金发布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自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含当日)进行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合理调整发售期并公告。

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网下股票认购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亿元。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风险提示:界面有连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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