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近日,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盒马)和平里分公司因销售不合格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万元。
京东市监处罚〔2022〕870号显示,北京盒马和平里分公司销售的梭子蟹是由北京顺安融侨商贸有限公司供货。2021年11月9日所抽样的梭子蟹种,2021年11月8日购进3只,销售2只;2021年11月9日购进9只,销售4只。销售价人民币88元/只,违法所得人民币528元。剩余6只均报损处理。货值金额人民币744元。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北京盒马和平里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据了解,2021年12月,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6期)中显示,北京盒马和平里分公司经营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据统计,2022年以来,北京盒马有8家分公司因销售不合格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除和平里分公司外,顺义分公司、望京分公司、北苑分公司、枣园路分公司、西直门分公司、长阳分公司、大郊亭分公司均有处罚记录。
另外,在2021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北京盒马德贤路分公司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市场监管部门两次处罚。处罚金额分别为5万元和15.2288万元。
专家指出,北京盒马这么多次被处罚,自身食品安全检测有漏洞,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北京盒马从这一系列处罚中应该吸取教训,尽快整改,不要再出现问题失去消费者信任。至记者截稿时,盒马方面尚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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