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1号)
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评价性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共2批次食品不合格(外地移送)。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秘制五香味手磨豆干(抽样单编号为:DC21320800342032788,生产日期:2021年6月8日),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爆烤味嫩豆干(抽样单编号为:DC21320800342032787,生产日期:2021年6月1日),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1年9月1日向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对未售完的22件爆烤味嫩豆干(规格10kg/件,共计220kg)查封。2021年9月10日,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的复检申请,2021年10月11日,北碚局收到复检报告,上述两款产品复检结论均为不合格。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共召回秘制五香味手磨豆干10件,其余食品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我局要求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自查整改,加强生产环节过程控制。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责令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7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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