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优美食品有限公司再曝水产制品抽检不合格。
N-二甲基亚硝胺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
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第六期显示,抽样自龙口市东江壹号船生鲜商行,标称烟台优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美食品公司”)生产的炭烤鳕鱼片【生产(购进)日期/批号:2021-05-17】被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N-二甲基亚硝胺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可能引起急性中毒。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检出量为4.0μg/kg。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抽检的不合格食品,N-二甲基亚硝胺的检出值为40.1μg/kg,超标10倍。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烤鱼片曾被查出毒性较大污染物超标41倍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优美食品公司曾多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且问题大多出现在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合格。
2020年9月17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6期)显示,烟台市莱山区邱源水产店销售的、标称烟台优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炭烤鱿鱼仔【生产(购进)日期/批号:2020/1/14】,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18年5月18日,原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的《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21期》显示,标称烟台优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批次烤鱼片(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0)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165μg/kg,超出标准规定(≤4.0μg/kg)41倍。
此外,该公司生产的水产制品还曝出其他质量问题。例如,2016年7月12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食品抽检通告显示,喵在岛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青岛大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烟台优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鳗鱼丝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因食品安全问题此前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相关资料发现,优美食品公司此前还有行政处罚记录,原因涉及食品安全问题。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优美食品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炭烤鱿鱼仔【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9月27日被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8736元,没收涉案物品220袋;罚款177216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优美食品公司成立于2003年,大股东为龙口市大洋食品有限公司(持股70%),俄罗斯优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该公司产品畅销俄罗斯、美国、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及国内大部分省市,以经营本企业自产的鱼片、鱿鱼丝、鱼排为主导产品,国内产品主要有尤美、东美系列500克袋装系列碳烤鱿鱼仔、美味鱼籽、美味鱼脯等10余个品种;散装产品有风琴鱿鱼、烤鱼片系列、鲜烤凤琴墨鱼条等10余个品种。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经营风险一栏信息显示,优美食品公司曾3次成为被执行人(2010年至2018年),被执行总金额超1468万元。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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