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3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6号)显示,标称四川乡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山天然矿泉水公司”)生产的“首秀矿泉”饮用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21/8/27)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铜绿假单胞菌对免疫力弱的人群风险较大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乡山天然矿泉水公司生产的饮用水并非首次曝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9月28日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3号)显示,标识四川乡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2019年12月6日,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抽检公告显示,标称四川乡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首秀矿泉”饮用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9/8/2)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经了解,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 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饮用水此前被检出2B级潜在致癌物
除了铜绿假单胞菌超标之外,乡山天然矿泉水公司生产的饮用水此前还曝出溴酸盐超标。值得注意的是,该物质在国际上被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乡山天然矿泉水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于2020年11月30日被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市场监管局罚款0.8万元。据了解,本次处罚涉及的问题为:该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经检验,溴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要求,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020年4月,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显示,标称四川乡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2019-07-12)被检出溴酸盐项目不合格。据悉,渠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8月28日立案,经调查,当事食品生产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2019年11月14日,当事食品生产企业被警告;没收非法所得1318元;罚款50000元。
2019年10月24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47号)》显示,标称四川乡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检验结果为0.020 mg/L,标准规定为≤0.01 mg/L。
据悉,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它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长期饮用具有较高含量溴酸盐的天然矿泉水,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专业人士表示,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当用臭氧对水消毒时,溴化物与臭氧反应,氧化后会生成溴酸盐。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认为,溴酸钾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盐对人的致癌作用还不能肯定,为此将溴酸盐列为对人可能致癌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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