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2021年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销售的红茶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5月27日,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销售的由济南名士多茶业有限公司(分装)的红茶(生产日期:2020-07-06)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该批次红茶灭多威、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市监处罚[2021]0522号;处罚的种类:1、没收扣押的红茶26袋;2、没收违法所得68.4元。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已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并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严格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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