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仪征市万年集贸市场白沙分场内赵士明摊位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日前,我局对仪征市万年集贸市场白沙分场内赵士明摊位经营的生姜进行抽检,经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我局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仪市监罚字〔2021〕193号),当事人已履行相关行政处罚。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上述不合格生姜的经营是由于该摊位存在进货查验不严等情况,现该摊位已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食品质量安全。
仪征市万年集贸市场白沙分场内谈爱玲摊位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日前,我局对仪征市万年集贸市场白沙分场内谈爱玲摊位经营的生姜进行抽检,经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我局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仪市监罚字〔2021〕194号),当事人已履行相关行政处罚。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上述不合格生姜的经营是由于该摊位存在进货查验不严等情况,现该摊位已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食品质量安全。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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