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情报局网

河南抽检:山信植物油公司所产稻米油被检出致癌物超标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质量 > 正文  2021-10-27 08:10:01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1期)显示,信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信植物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信植物油”)生产的1批次稻米油(米糠油)(生产日期/批号:2021/1/28),苯并[a]芘检出值为11.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8.0μg/kg。

苯并[a]芘为1类致癌物

值得注意的是,苯并[a]芘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化合物的一种,化学性质较稳定,具有致畸、致癌和生殖毒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1类致癌物清单(共120种)】中,苯并[a]芘在列。

据悉,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对原料反复烘烤、焙烤或蒸炒时,高温导致苯并[a]芘含量上升;也可能是加工过程中接触润滑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浸提溶剂等造成污染;还有可能是油料作物在种植过程中吸收环境中的苯并[a]芘,或在收储、晾晒等过程中被污染。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曾因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被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山信植物油成立于2009年,大股东为山信粮业有限公司(持股51%),河南农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主要经营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加工、销售;副产品加工、销售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山信植物油此前还因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被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山信植物油于2016年7月12日被原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罚款1.5万元,原因涉及不正当竞争;该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被信阳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生产,罚款3万元,处罚事由为:山信植物油有两条生产线,经商城县环保局审批,一条为年产9000吨扩大食用植物油加工生产线项目生产线(商环评〔2008〕58号),2011年8月建成投产,因工艺落实、投入产出比低下等原因2012年12月停产,第二条为年产28000吨生态植物油加工项目(商环评审〔2009〕58号)生产线,2013年3月建成投产,两条生产线均未通过“三同时”验收。

此外,天眼查经营风险一栏信息显示,山信植物油曾4次成为被执行人(2019年至2020年),被执行总金额5060.8215万元;4次被限制消费(2019年至2020年),涉及:限制该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军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另外,山信植物油卷入的法律纠纷近20起(2016年至2020年),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

关键词: 河南省 山信植物油 稻米油 致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