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 第35期)。据通告,3批次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信息:
昌吉市阿尔曼专卖店销售的、标称和硕县满卡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花蜂蜜,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硕县满卡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予以认可。该批次样品实际为喀什市塔依尔·艾力冒用和硕县满卡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义生产。
博乐市苏比超市销售的、标称伊宁市拉合曼蜂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籽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博乐市苏比超市销售的、标称伊犁帕科地力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