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辽宁省康平县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10月20日消息,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酱小鸡(酱卤肉制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抽检监测(市级本级)2021年辽宁沈阳小作坊评价性抽检计划中涉及康平县博玉熟食店1样食品不合格。问题项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mg/kg,标准指标为≤30,实测值为65。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5009.33-2016(第二法)。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强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酱小鸡(酱卤肉制品)的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强市场监管所对该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生产4公斤,已销售3.4公斤(用于此次抽检样品),剩余0.6公斤自用,无法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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