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取得良好开局,优良天数为77天,比去年同期增加9天。空气中PM2.5浓度同比下降21.2%,但臭氧浓度同比上升22.4%。 今年一季度,经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印发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分解》,将50条2000余项措施分解到相关区县、市级部门和近万家企业。同时抓紧抓严冬春季攻坚行动,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委、市交委等部门,点对点强化督查,狠抓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控制工业污染,华能珞璜电厂、恒泰电厂完成国家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主城和渝西片区完成水泥和砖瓦企业错峰生产50天;蓝天行动专项监测与执法146个废气排口;利剑行动检查问题企业87家。
控制扬尘污染,对3000余个工地和400余条道路强化扬尘控制,完成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道路200余个(条),处罚控尘不到位工地、道路、渣场336处,查处渣土运输车1320台次。
控制交通污染,抽查机动车检验机构30余家,检验机动车30余万辆,纠正并查处黄标车、尾气超标和冒黑烟车7万件。
控制生活污染,专项治理餐饮油烟和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制止露天焚烧、烟熏腊肉等行为336件,完成治理餐饮油烟136家。
针对交通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导致去年夏秋季臭氧超标30余天等问题,下一步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年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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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二批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全面启动
重庆商报讯 4月9日、10日,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办举办环境保护集中督察专题培训班,参加2018年市级环境保护集中督察的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和督察人员共30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班的举办,标志着第二批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2017年已完成对九龙坡、綦江、奉节和秀山4个区县的第一批环境保护集中督察。从今年4月开始,将在中央环保督察下沉督察8个区县基础上,分两批完成剩余28个区县及经开区市级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实现区县全覆盖。
据了解,市级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督察组约16人,组长由市委组织部选派的正厅局级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办副厅级领导同志担任,督察组成员来自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办、相关市级部门和区县环保局。根据安排,第二批14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4月11日完成进驻。届时,各督察组进驻区县期间,将设立举报电话专线和举报邮箱,方便市民反映相关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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